2021內蒙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有關事項通知
2021-06-18 11:26:03 來源:中華財會網

2021內蒙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有關事項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做好2021年審核征收2020年度所屬期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作的通知
內殘聯發〔2021〕36號 發文日期:2021年04月07日
各盟市殘聯、財政局、稅務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殘聯、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內殘聯發〔2021〕10號)精神,《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內財非稅規〔2018〕9號)等文件要求,現將全區2021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審核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核、征收時間
全區殘保金審核、征收工作于2021年5月1日開始,用人單位于審核確認后次日至2021年10月31日前到主管稅務局進行繳費。
二、審核方式
(一)統一進行費種認定。為實現金稅三期系統能夠提取殘保金申報數據,在保證原審核、征繳方式和流程不變的情況下,對現有存續狀態為正常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由自治區稅務局統一進行費種認定,對新增用人單位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費種認定。認定時間為費款所屬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50年12月31日。繳費期限為年。申報期和繳款期限為次年10月31日。
(二)自主申報審核。為了方便用人單位和提高殘保金審核效率,無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互聯網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網上申報系統”填報申報材料。
(三)殘聯審核。有殘疾職工的用人單位到所在地殘聯審核點進行申報審核。
(四)稅務征收。需要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持殘聯審核結果到主管稅務機關繳費。
三、統籌優化殘保金征收
(一)實行分檔征收。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征收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1.5%(不含)之間的,按應繳費額50%征收殘保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以下的,按應繳費額90%征收。
(二)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三)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平均工資達不到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用人單位平均工資審核征收。
(四)動態監控殘疾人就業人數。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協調一致后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殘疾人聯合會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并開展動態管理和監控。
(五)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的用人單位的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對縣級以上主管稅務征收機關公示后一年仍不改正的用人單位,應將其推送至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傳工作。各地要以新出臺的《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內殘聯發〔2021〕10號)精神為契機,通過政府部門網站、電視、報紙、APP、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做好殘保金政策宣傳工作。
(二)規范工作流程。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增強服務意識,制定下發殘保金審核、征收通知,明確審核和繳納殘保金時間,規范工作流程。各級殘聯必須做到用人單位審核信息完整、準確、有效,審核信息一經提交稅務部門將無法更改。
(三)嚴格入庫級次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殘保金比例分成和入庫級次。
(四)壓實責任。各地要壓實責任,做到殘保金應審盡審,應收盡收。各級殘聯和稅務部門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審核和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應及時通知和提醒。用人單位逾期交納的將按規定收取滯納金。對工作人員在殘保金審核、征收工作中出現的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違規違紀行為,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操作流程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包括網上審核和大廳審核兩部分,無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通過網上直接審核,對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自行到大廳進行審核。
一、網上審核流程
第一步:用人單位打開網址 http://www.nmgcjrjybzj.org.cn/,掃描二維碼關注公眾號,發送本單位信息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網上申報系統。
第二步:點擊“殘保金審核信息”打開后,填寫“在職職工人數”和“企業上年度年平均工資”,填寫申報入的個人信息,點擊“添加文件”按鈕,上傳附帶資料(1、《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加蓋公章;2、上一年度單位年終決算報告中的基本情況表加蓋公章),確定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可。
第三步:殘聯審核員登錄,然后點擊“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綜合管理系統”進入系統后,打開“殘保金單位審核”功能,點擊“查詢”按鈕帶出納稅人詳細信息后,查看上傳資料,有問題填寫“退回原因”點擊“退回”按鈕,沒有問題點擊“審核通過”按鈕即審核完畢,系統自動將審核結果通過公眾號發送給用人單位。
二、大廳審核流程
(一)用人單位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殘聯進行申報。
(二)殘聯審核員登錄,然后點擊“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審核系統”,根據用人單位提供資料,添加殘疾人,如實填寫申報信息進行審核。
三、注意事項
1、網上申報時用人單位填報信息要保證真實、有效。
2、網上申報用人單位提交審核資料后,殘聯內部審核人員即可同步看到信息,及時審核用人單位申報信息。
3、用人單位要關注二維碼公眾號,及時獲取網報審核結果待審核通過后次日至2021年10月31日前到主管稅務局繳納殘保金。(數據提交后無法撤回修改)。
4、大廳審核攜帶資料以當地殘聯要求為準。
5、具體操作過程以系統為主。
6、《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在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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